马来西亚学位认证流程(2019年4月版本,在这个时间前所有的网上的教程基本上都有错误)
一、马来西亚高教部认证。
这是一认证的,也须先认证这个。
地址:马来西亚高教部,可导航搜索“Ministry Of Higher Education”,即可找到。到达这个地方后,进入大门,在前台领一个号(让他们看一下你的学校及材料,他们会给你指方向,公立和私立地方不一样),私立大学认证,从前台向右边,找个地方坐下,等着叫你的号就行了。叫到后,把材料交上去,再等着叫你的号,就认证完了。时间大约半小时。
携带材料:
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学位原件、成绩单原件、学校介绍信原件。
本人或让人帮忙都行,代办人员不需要任何证明或授权。
二、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
这是二认证,须完成一认证,才能进行这个认证。
地址:马来西亚外交部,可导航搜索“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按导航开到地方,正好有个停车场。停车场对面大门就是。大门没有马来西亚外交部的文字或标识,不用怀疑直接去办就行。在大门口需要押证件(护照或ICAD)领进门牌,把进门牌带胸口上(规定全程须带上),进入办公室一楼后左转,先领号,会给三张一样的号,然后坐下等着被叫到。叫到后,把材料递上去,然后留一个号等着再被叫,再叫你时,认证就完成了。学位和成绩单每个章10元,共20元。
携带材料:
学位原件、成绩单原件
本人或让人帮忙都可以,不需要任何证明或授权。
完成以上两个证明,严格上马来西亚的认证教完成了。因为下面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认证,你都可以不做,不做也不影响你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这个证明,你开或不开,都不影响你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但如果你回国想享受海归待遇(大城市落户、买车、企业入科技园等),你就须办这个证明。另外,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处办理《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时,只开一份,也就是说,如果你本科毕业了,如果开了这个证明,如果继续读硕士,就不给开了。如果硕士毕业了,开了这个证明,如果你继续读博士,博士毕业时就不给开了。大使馆建议:高学位毕业时,开这个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目前已经不接受直接去大使馆领取。从2018年9月份开始,原来的周四下午现场办理,被全方面取消。所有人员须把相关材料递到大使馆文化处,同时,快递时,附上回邮信封及邮箱(须是顺丰快递)。
详细办理方式参考:https://www.fmprc.gov.cn/ce/cemy/chn/whjys/t1596701.htm
快递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样表(2页填写完整,含1个月内有效的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申请样表见附件2;
2、学位证/毕业证正反面复印件(请在原件背面加盖马来西亚教育部和马来西亚外交部签字后复印正反面);
3、就读院校出具的英文证明信原件(证明信包含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课程专项、获得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联系方式)、复印件。证明信须为近半年内新开具,留学期间换发护照者须在证明信上填写新护照号;
4、成绩单复印件(含所有学年成绩);
5、整本护照复印件。须提供从入学之日起至申请办理《证明》之日止,全部护照的整本复印件,学生签证页折角;护照复印件请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办理;
6、计划回国人员提供回国机票打印件(含乘机人姓名,终目的地须为大陆城市,如首站不是大陆城市者,应提供联程机票订单);已回国人员提供中国入境章(在整本护照复印件中用红笔圈出)/公安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7、回邮信封(请使用顺丰或poslaju),用英文准确填写收信人姓名、地址及邮编(三个月内有效)、请预付邮资;或提供联系电话,办理完毕后由我馆工作人员联系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到使馆取件。
8、毕业2年以上的,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继续学习的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学校签字)。
审核材料后于10—15个工作日内将《证明》通过回邮信封寄出。
邮寄地址:229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Culture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请注意:请在信封上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免遗失,材料不全者请勿提交。请选择顺丰或poslaju快递公司寄送、寄回材料。
特别注明:顺丰在国内是无法提供回邮信封和预付邮资的,因此从国内快递的邮件需要有一个在马来西亚的人的联系方式,由这个人在完成后到大使馆领取!如果有人在吉隆坡配合,就从马来西亚发出邮件。在马来西亚可以提供回邮信封和预付邮资,但回邮信封一定不要套在第 -一个信封里,而应该折叠后像文件一样与其他材料放一起。否则,文化处开封时会把回邮信封撕烂,也就无法回邮了。如果材料不全或返回信封忘了递或中途不知什么原因丢了,大使馆会用邮件通知补充。
注意:所有学生每次回国或出国时,尽量不走电子通道,而走人工通道,这样才能在护照中留下出入境记录,如果走了电子通道,后认证学位时,很可能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整个留学时段出入境记录。特别是在完成学业之后后回国时,一定不要走电子通道!因为如果走了电子通道,会导致护照上没有回国记录,因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提交资料中有一项是后回国时护照的章。万一走了电子通道,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开具公安局盖章的整个留学时段的出入境记录。
四、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认证
这个认证须在得到《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后才能做!这是新的规定,之前不是这样。这个证明做或不做,对你的未来不受任何影响。你做了,按说中国就应该承认,但实际情况是,不做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这个认证没有用。你不做这个,你做教育部的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也不受任何影响。好像我们的心理都是一样的:做了总是好点吧,不做吧,好像有这么一个认证,不做就少了一个。其实,真的是做或不做,都不影响任何事情。关键的,还是把教育部中留服的认证了,只要这个认证了,到哪都承认。
地址: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处,可导航搜索“Plaza OSK”,具体位置为:1st Floor, Plaza OSK, 25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Malaysia,导航会直接导到中国银行门口。在中国银行门口的右边有个门,就是领事处入口。在前台领一个牌,这个牌可用刷右边的门禁,进去乘坐电梯到一楼,然后右转,就是认证处。
在咨询处领一表格《认证申请表》,同时领一个号,等着叫号。叫到后,把材料递交,不加急几天后去领结果,特急次日能可取,加急第三天可取,普通第四天可取。
携带材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是你有盖两个章的那张复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学生签证那页的复印件,一起交上去等3-4个工作日可以拿到,拿的时候要交一份RM31.00(如果毕业证和成绩单两份,那就是RM62,钱是拿的时候付。
领事部的办公时间:9.00am-11.45am,下午是不对外办公的,所以能早点就早点去,要不然等上1,2个小时是很正常的。
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这个认证是在中国留学网,直接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在此网上首页—国(境)外学历认证—在线申请,先注册一个账户,然后在线上提交材料,按提示一步一步地网上提交材料,后网上交费375元,等着认证结果递到家就行了。
认证过程可能需要近一个月,一般递交后的前20天内基本上没有进展,也就是显示正在正在调研等。在20天之后可能需要提交补充材料或显示结束调研并继续评估,之后显示审核完成,即将进入制作认证结果及邮寄环节,接着出现EMS特快专递号,然后就等着收EMS邮件就行了。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一个月,如果有补充材料,可能会持续一个半月。
提交的资料:
1. 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一并提交英语证书;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
3.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个人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页。
4.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此外,申请者视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如下辅助材料:
1. 成绩单虽已非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须材料,但考虑到许多高校所颁发的成绩单或者文凭附录文件(即diploma supplement)包含申请人的重要信息,因此如您持有与证书配套的成绩单或文凭附录文件,请提交其电子版。
如您有1/3以上的(含1/3)学分在其他学校学习获得,为加速认证工作进程,请提供这部分学分的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具体包括: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境内院校毕业证书,若未颁发毕业证书需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2. 如您主要通过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请尽量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信,一般情况下,研究证明信内容应包含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3. 如申请者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的,请提供如下3项材料: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身份证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或者其他海外居留情况信息。
4.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 对于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的申请人,可提供该证明信(如有成绩单,也可一并提供)。
6. 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Ireland)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7. 为加快认证办理进程,建议在日本学习并获颁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尽量提供学校开具的、未开封的《毕业证明书》或《学位授予证明书》或《修了证明书》作为辅助材料邮寄到我中心(邮寄地址地址及收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5层,日本认证组,邮编100080,电话86-010-62677529)。
8.为加快认证办理进程,建议在韩国学习并获颁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可自愿提交有效期在90天内、可在线查询的成绩单(一般由certpia, webminwon等机构出具)。硕士和博士层次的申请人,可在辅助材料中上传完整的论文题目作为补充。
9.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读获得第三国院校证书的申请者,请提交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出具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10.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提交与证书配套的成绩单;如就读学校为公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证明;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证明。
11. 在马来西亚就读双联课程的申请者,请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如有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也可自愿提交。
12. 尚未获得正式学位证书的意大利留学毕业生,如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正式学历学位认证书:1、持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信,以及由意大利教育、大学和研究生部的学生、发展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司出具的证实证明信效力的公文;2、持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信,以及已通过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对“毕业证明信”认证的相关凭证。满足上述条件申请人在认证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时,可以用证明信及意大利教育部公文或已通过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认证的相关凭证替代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
3、目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由于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部分省市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我们建议留学人员在归国之前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